5月27日下午,我馆在四楼会议室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杨琦馆长就《规程》修订的主要内容给大家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2015年12月31日,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该规程明确提出,高等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资源中心,是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园文化和社会文化建设的重要基地。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应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相适应,其水平是学校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志。相比2002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新版规程从体制和机构、工作人员、经费、馆舍、设备、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服务、管理等方面做了新的规定,即明确诠释了高校图书馆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又为今后图书馆发展目标的制定和服务策略的确立指明了方向。
二0一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