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是从事参与学校图书馆读者管理、服务的校级学生组织,隶属于图书馆指导和管理。
第二条 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的工作宗旨是建立和完善图书馆与广大读者沟通互动的长效机制,促进馆方与读者的良性互动,协助图书馆管理和服务工作生动活泼的开展。从实际出发,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创建图书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局面。
第三条 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1、参与图书馆有关业务工作,帮助图书馆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2、 协助和配合图书馆开展读者服务,做图书馆与广大读者的联系纽带;
3、收集资源建设信息建议,配合做好图书馆资源建设和资源推广;
4、组织策划校园阅读推广项目活动,推动良好校园阅读文化氛围和特色的形成;
5、开展和组织各种有益活动,培养和提高团队意识、组织能力、合作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推广服务能力;
6、组织和开展其它有利于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建设和发展的活动。
第四条 为保证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的健康发展,在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进一步规范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的管理,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规模为100人左右,领导机构由主席团构成,主席团是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成员由3人构成,主席团成员主要通过会员大会按简单多数方式选举产生,选举可通过票选或竞选方式进行。主席团及成员每届任期为一年,成员可以连选连任,但任期不得超过两届。主席团产生后,成员名单、成员职务和分工经图书馆审查后,报校团委备案。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团成员由选举产生主席1名、副主席2名。特殊情况下可由图书馆指定。图书馆、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认为主席未能恰当履行职务时,可提议委员会更换主席,委员会应召开会议予以更换。
第六条 主席团下设秘书处、阅读推广部、新闻宣传部、技术保障部、对外联络部、读者服务部,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工作组,各部门由学校图书馆定期提供相关业务培训,参照校级学生组织进行管理和考核。
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名;阅读推广部、读者服务部、新闻宣传部、技术保障部、对外联络部各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其中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各部部长、副部长可由主席团成员兼任。
第七条 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机构设置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八条 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工作职责如下:
(一)主席团
1、在图书馆指导下,全面负责图书馆阅读推广工作的策划、组织与实施,协助图书馆开展读者服务相关工作;
2、召开主席团会议,制定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办法,组织召开会员大会;
3、研究制订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工作计划和主席团工作事项;
4、审定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听取年度工作报告;
5、提出部门工作建议,协调各部门工作;
6、负责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成员的选拔、培训与任用工作;
7、决定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的重大事项和重大活动;
8、对图书馆负责,定期向图书馆汇报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工作情况。
议事规则:主席团会议由主席或主持工作的副主席提议并主持召开;秘书处应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需要提前沟通的,应做好协调工作;主席团会议由成员的过半数人参加方为有效;主席团会议决定由参加会议人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但主席团主席有一票否决权。
(二)秘书处
1、 负责做好重要来电来函的登记、通知和日常事务处理;
2、负责固定资产、财务管理;
3、负责全体性会议、活动的会务安排、通知、协调及考勤;
4、负责资料收集整理,档案管理与归档;
5、负责贯彻落实主席团会议讨论的各项决定,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6、完成图书馆指导老师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阅读推广部
1、根据主席团年度工作安排,及时起草阅读推广具体活动方案并提交主席团讨论决议;
2、根据主席团决议,及时组织策划阅读推广年度系列活动,并统筹推进协调开展;
3、定期向主席团汇报活动进展情况;
4、每学期召开不少于1次部门工作研讨会,讨论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5、完成上级和图书馆指导老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新闻宣传部
1、负责采集与阅读推广有关的新闻素材,并撰写编辑稿件,每人每月不少于1篇;
2、负责专项活动、重要会议的新闻报道、录音摄影摄像等工作;
3、负责做好重要会议活动的影像、视频拍摄、选择和后期制作;
4、负责图书馆微信公众平台日常管理,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内容,并利用平台进行活动方案的策划、创意、执行和运营;
5、协助图书馆对其主页、微信等相关栏目稿件的更新和管理;
6、正确使用录音笔、照相机、摄影机等相关设备;
7、完成上级和图书馆指导老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技术保障部
1、负责设计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相关工作的宣传材料;
2、协助设计与美化图书馆主页相关栏目、微信公众平台等;
3、负责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工作设备日常的维护工作;
4、负责设计、制作和维护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门户网页;
5、负责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的技术支撑和业务保障;
6、完成上级和图书馆指导老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对外联络部
1、负责与校内其他学生组织的统筹与协调工作;
2、负责与兄弟院校相关学生组织交流活动的联络工作;
3、负责与相关合作企业与单位的联络工作;
4、协助处理与阅读推广活动有关的校内外宣传推广工作;
5、协助征集校内外主题阅读分享人并组织开展主题阅读分享会;
6、完成上级和图书馆指导老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读者服务部
1、联系图书馆有关部门,组织协助图书馆日常管理、维护图书馆秩序;
2、协助图书馆做好勤工俭学、义工、志愿者等学生的管理培训工作;
3、协助开展读者需求调研,征集读者对图书馆的意见,为图书馆的发展和建设提供建议;
4、协助图书馆组织开展相关文献资源募集活动;
5、负责漂流站图书的募集、加工、漂流及日常管理;
6、负责图书馆自习区域室内室外的环境卫生及日常管理;
7、协助图书馆解决与学生读者的纠纷;
8、完成上级和图书馆相关老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凡承认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章程,愿意服从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管理,愿意支持学校图书馆事业发展,愿意为学校的师生读者服务,具有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学籍的在校大学生均可申请加入,经过相关部门考察认定成为正式成员。
会员加入方式:直接向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秘书处提出申请;参加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公开招募。
会员注销方式:个人申请注销;任职期满退会或毕业离校自动注销;严重违反章程相关规定给予退会注销。
第十条 成员基本权利
(一)享有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内部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章程参加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享有对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权利;
(三)享有优先参加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组织的校内外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享有优先参加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组织的培训、拓展、评选、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权利。
第十一条 成员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及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及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章程;
(二)自觉维护学校、图书馆及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声誉,未经学校图书馆同意不得以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名义私自开展活动;
(三)积极参加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积极为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的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
第五章 纪 律
第十二条 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成员在工作中要服从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整体工作安排,积极参加例会及各项活动,因病(事)不能参加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负责人请假。
第十三条 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成员在工作中必须服从领导,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汇报工作。
第十四条 严禁使用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名义或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成员的身份进行违反学校、图书馆规定的活动。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十五条 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形式包括检查工作档案、听取工作汇报、各成员之间进行民主评议和征求群众意见等。
第十六条 奖励措施
(一)成员任职期以年度为单位,任职期满颁发相关聘书和纪念品;
(二) 将根据成员的表现,每年度评选出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优秀学生馆员”;
(三)根据活动效果,每年度评选出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优秀团队奖;
(四)根据成员表现,每年度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五)根据成员表现,每年度评选图书馆突出贡献奖。
第十七条 处罚措施
(一) 不服从组织领导,违反组织原则,团结协作精神较差,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批评或责令退出;
(二) 因主观原因,屡次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者,视为自动退出,并收回相关证件;
(三) 违反校规校纪馆规馆纪并受处分者,取消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成员资格,并收回相关证件。
第七章 证件管理
第十八条 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证件是成员的身份证明,用于代表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组织或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仅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
第十九条 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组织或参加活动,必须按要求佩戴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证件。
第二十条 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成员不得凭证从事与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无关的任何活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 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证件如有丢失,应立即向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秘书处报告,申请补发。
第二十二条 换届或中途退出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者,相关证件自行失效,证件由本人自行处理。
第八章 经 费
第二十三条 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经费主要由专项活动经费和管理费组成。其中专项活动经费主要由学校图书馆和商家赞助提供,仅用于开展阅读推广专项活动; 管理费主要由学校图书馆提供和自筹经费组成,用于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的业务培训、对外交流以及日常管理的开支。
第二十四条 阅读推广专项活动经费帐目由图书馆指定老师负责管理,经费使用须经图书馆相关领导审核批准;管理费由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安排专人管理,经费使用须经图书馆指导老师审核批准,一次经费超过500元则应报图书馆相关领导审核批准方可使用。管理费使用情况须定期在全体成员大会上通报。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是桂林航天工业学院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的基本原则,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补充。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图书馆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阅读推广学生委员会
2019 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