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16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了更好地配合学校做好相关考核工作,经研究决定,以支部为单位成立2016年度第三党总支第二支部考核工作小组,涉及部门有图书馆、网络中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正式职工(含人事代理)组:图书馆、网络中心19人。
2、一般聘用制员工:图书馆17人。
二、考核办法及程序:
1、考核办法
采用部门领导测评和群众互评、部门考核工作小组初评、校考核小组审核、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的方法确定考核等级。
2、考核程序
1)个人对照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对任期或年度内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各项任务的情况写成书面总结进行个人鉴定(含考评等级自评),并将有关内容填入《桂林航院年度考核登记表》。
2)本年度考核以支部为单位进行,个人以口头形式(每人限3分钟)进行述职,在个人书面总结和口头述职的基础上,进行测评,即由部门领导对下属工作人员进行测评、群众之间进行互评。部门领导测评和群众互评结果要进行量化综合,具体量化标准为:优秀折合94分、称职折合82分、基本称职折合72分、不称职折合40分,按式:综合测评分=部门领导平均测评分×60%+群众互评平均测评分×40%计算被考核人的综合测评分。部门领导测评和群众互评采取无记名方式。
3)部门考核小组根据部门领导测评和群众互评结果的综合汇总情况,以及考核等次评定的基本原则,在综合衡量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评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并写出考核评语,作为部门考核工作小组的初评意见,连同部门领导测评和群众互评的综合汇总材料,上报学校考核工作小组。
4)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对部门考核工作小组的初评意见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学校考核工作小组的审核意见与部门考核工作小组的初评意见不一致的,以及经审核考核等次为优秀和不称职的,上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考核等次结果由学校考核工作小组以书面形式通告部门考核工作小组,并由部门考核工作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教职工,可在接到考评结果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部门考核工作小组申请复核,复核程序与考核程序相同,最后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复核结果,由部门考核工作小组通知异议人。
三、成立部门考核工作小组
1、正式职工(含人事代理)组
组长:李容
成员:杨琦 蓝永胜 郝丽佳
2、一般聘用制员工组
组长:杨琦
成员:李容段冠玮张金艳林克
四、考核日程安排
1、2016年12月21日前,布置本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
2、2016年12月23日前,完成本支部所辖部门职工个人述职、测评等考核工作。
3、2016年12月28日下班前,将部门考核小组名单及考核结果报人事处。
4、2016年12月30日下班前,组织所有人员填写年度考核表,汇总后填写部门考核意见统一报送人事处。
注:关于“四优”评选工作请参考学校相关文件通知,在群众互评会上进行推选工作,推选范围为图书馆和网络中心全体正式职工(含处级领导干部)共22人。
图书馆
2016年12月21日